乘机可随身携带行李限额及不可携带物品

机票问答 2016年05月30日 6,873 次 乘机可随身携带行李限额及不可携带物品已关闭评论

乘机旅客需知

为了您和其他乘客以及机组人员的安全,请将随身携带行李存放于您座位上方的行李架或前面座椅下,紧急出口座位附近(包括机翼位置出口及客舱首行)的乘客行李必须存放于座位上方行李架,以确保行李不会阻碍紧急情况下的疏散。

我们将在办理乘机手续和登机前对您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在办理乘机手续时,超重的随身行李必须办理托运手续。在登机前,超过额度的随身行李需统一放置到货舱内,如果上述行李重量与已经办理托运的行李总重量超过额度,乘客需支付行李超重费。

南航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以您的安全或其他乘客的安全或舒适度为参照标准,决定您的行李是否可随身携带或需进行托运。

随身携带行李限额

1、每位乘客(婴儿除外)可随身携带的行李规定如下,旅行前请您查看与随身行李额度以及哪些物品可随身携带的所有相关信息。

乘机可随身携带行李限额及不可携带物品

2、在您的上述手提行李额度之外,您还可以免费携带以下随身物品:

一个小型手提包或背包或公文包、一件大衣或披肩或毯子、一把雨伞或一把手杖、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小型相机、婴儿在飞机上的食物/婴儿可携带摇篮。

温馨提示:机场安全检查部门可能会根据安保情况调整随身携带物品的范围,请您予以配合。

是否可以携带电池

乘机携带手机、手提电脑、摄像机等自用的含锂电池设备、锂电池移动电源(如充电宝)等,以及携带出行所需的合理数量的备用电池时,应注意:

1、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可以可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备用锂电池及充电宝禁止放入托运行李,请将其放入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2、充电宝属于锂电池移动电源,按锂电池规格及数量进行运输。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3、携带的锂电池需做好防短路保护措施:将锂电池放入原零售包装中,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以便将电极绝缘。

锂电池规格 数量上限 运输规定
额定能量<100wh 2块 应放入随身携带行李,但无需申报
100wh<额定能量<160wh 2块 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携带
额定能量>160wh —— 应向航空公司申报进行货运

注:

乘机前请确认锂电池上标注的额定能量(wh),没有标注的请按以下公式计算:

额定能量(wh)=电池容量(Ah)×标称电压(V)

电池容量单位换算:1Ah=1000mAh

是否可携带液态物体

1、旅客应将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凝胶、气溶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 100 毫升(ml)的容器内携带。对于容积超过 100 毫升(ml)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交运;

2、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 1 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交运;

3、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应经过安检,并向安检人员出示证明。自行购买的液态药品,应装在100ml 容器内,装在透明塑料袋中;

4、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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